去年年底,有人向韩国国土交通部询问特斯拉 FSD 在国内的引入计划。
得到的回答是“不会进行特别限制”。
然而今年 6 月,在国土交通技术博览会现场,当被问及类似问题时,得到的答复却变得模糊不清,称“打算再商议一下”。
紧接着在上个月 31 日,国土交通部通过国民申闻鼓的民诉回复,突然给出了非常具体的说法。
明确指出特斯拉监督型 FSD 和 FSD V14 Lite 不符合韩国汽车安全标准,甚至列出了具体的条款编号。
在过去 20 个月里,国土部的立场一直在“没有特别限制”和“需要再看看”之间徘徊,为什么偏偏在这个时间点变得如此具体?出于好奇,我深入挖掘了一下。
FSD Lite 究竟哪里不符合国内标准?
依据是《汽车规则》第 89 条附表 6 之 2 第 10 号。
这是关于转向装置的详细准则,其制定前提是驾驶员在变更车道时直接操作转向灯。
然而,FSD 会根据周围交通状况和路线自行判断并执行变道。
这意味着即使驾驶员什么都不做,系统也会自动驶入相邻车道,国土交通部解释称,这与“驾驶员开启转向灯”这一前提本身存在冲突。
这一点其实并非牵强附会。
由于韩国的二级辅助驾驶(Level 2)标准从一开始就是建立在“人是操作主体”的基础上,因此像 FSD 这样由 AI 全权判断并执行的系统,必然会在某些地方产生摩擦。
国土交通部也对此划清了界限,指出“这并不意味着 FSD 本身是一项危险技术”。
其含义是:该系统的运作方式与现有法规的措辞不符,而非指其事故风险极高。
为什么美产特斯拉 FSD 可以,而中国产的却不行?
从这里开始情况变得复杂了。
目前,韩国国内的美产特斯拉(Model S/X、Cybertruck、美产 Model 3/Y)已经在运行监督型 FSD 和 FSD V14 Lite。
这得益于韩美 FTA 框架下的汽车安全标准相互认可协议。
根据该条款,只要通过了美国标准,就视同通过了韩国标准。国土交通部并非单独审查并许可称“这符合国内标准”,而只是照搬了条约中的豁免规定。
相反,中国生产的 Model Y 等车型则无法享受这一豁免。不过,国土交通部的立场是,原产地本身并非问题所在。
其核心逻辑是:厂商未经正式认证且未向国内市场发布,便擅自开启软件的行为,其合法性才是症结所在。
此外,还有一个更有趣的细节。
国土交通部自行承认,在 FSD 进入国内市场之前,他们不会进行单独的事前验证。
这是因为韩国汽车制度的基本模式是“自我认证制”,即由厂商自行确认是否符合标准。
换句话说,无论是美产还是中产,国土交通部并非亲自在道路上测试 FSD 后再做判断。但这一次,他们却罕见地给出了明确的条款依据,作出了“不合格”的定论,这与以往的做法截然不同。
国土部针对 FSD 的判定,为何时隔 20 个月突然具体化?
梳理一下时间线,可以发现一些规律。
2024 年 12 月时还含糊地说“不设限”,今年 6 月面对具体提问又以“再看看”来回避。
直到 8 月 31 日,正值推进 DCAS(驾驶员控制辅助系统)国际标准在国内落地的关键时期,他们首次明确给出了带有具体条款的判定。
而且,这并非国土交通部主动发布,而是媒体从个人民诉的回复中获悉的。
令人感到蹊跷的是,如果判定依据如此明确,为何不早点说明?
国土交通部甚至承认,在讨论 DCAS 国际标准制定时,从未将其作为正式议题,也尚未设立专门针对 FSD 等高级系统的政策研究或专门工作组(TF)。
制度准备实际上停滞不前,但判定却偏偏在这个时间点变得异常敏锐,这让人觉得有些反常。
所以,这真的是在照顾现代汽车吗?
在线社区的反应相当直接。
在汽车社区的讨论区,充斥着诸如**“感觉是在动用牵强逻辑为现代争取时间”**之类的评论,甚至还有人戏称国土交通部为“现代交通部”。
不过,这仅代表舆论情绪,并非证明政企勾结的证据。这一点必须明确区分。
尽管如此,客观上确实存在容易引发怀疑的结构性条件。
现代汽车虽然已经在通过美国市场的自动驾驶 Robotaxi 积累了技术,但在国内市场尚未有同等水平的商业化计划。
与此同时,随着 FSD Lite 开始在国内道路上流传,消费者的关注度迅速向其倾斜。
在这个节骨眼上,国土交通部在“自我认证制”体系下,一反常态地进行了事前判定,甚至还精细地列出了依据条款。
如果真的是为了防范危险,这与他们此前声称的“通过缺陷调查和召回制度进行事后管理”的立场也存在细微矛盾。
既然承认不是危险技术,为何偏要在这个时间点,如此具体地表态,这依然是一个巨大的问号。
FSD 不合格判定,目前尚无定论
我认为,仅凭这些情况就断定存在勾结还为时尚早。
不过,“时机非常可疑”这一指责本身并非毫无根据的牵强附会。
真正的考验现在才刚刚开始。
若想让中国产特斯拉正式应用 FSD,则需要排除韩美 FTA 之类的“绕道”,通过符合国内标准的单独流程。国土交通部制定该流程的透明度和速度,将成为衡量此次判定真实意图的标尺。
目前除了静观其变,我们确实别无他法。
参考资料
- Bloter, [独家] 国土部称“特斯拉监督型 FSD 不符合国内标准”……美产车型获豁免, 2026.9.1
- 国土交通部, 关于特斯拉 FSD 功能擅自激活的相关参考资料, 2026.3.31
- MBC, 国土部委托调查特斯拉 FSD 越狱车主, 2026.4.23
- AutoTribune, 国土部对于特斯拉 FSD 许可的真实立场有所不同, 2026年7月
- 《汽车管理法》第31条
- 《汽车规则》第89条附表 6 之 2 第 10 号
- 韩美自由贸易协定(FTA)汽车安全标准相互认可条款
- FM Korea 用户反应,关于国土部 FSD 不合格判定的帖子
- Clien 用户反应,关于 FSD 国土部排除争议的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