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军事停火 |
立即、无条件停火。永久禁止伊朗对以色列领土发动无人机和导弹袭击。 |
所有战线同时停火——包括真主党。不作单方面解除武装的承诺。 |
妥协
立即且永久停止包括黎巴嫩(真主党)在内的所有战线上的军事行动——但未明确执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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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尔木兹海峡 |
依据国际法保障完全的航行自由。绝不收取通行费或设置通行限制。 |
以美国在30天内解除海上封锁为重新开放条件。保留伊朗与阿曼对海峡的主权。 |
伊朗立场占优
美国解除封锁后海峡重新开放(30天窗口期)。伊朗与阿曼明确保留主权——伊朗保留再次关闭海峡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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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计划 |
实体拆除核基础设施。所有浓缩铀立即运出伊朗。 |
仅对《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义务进行声明性重申。事先未同意进行实体拆除。 |
搁置
谅解备忘录中对《不扩散核武器条约》进行声明性重申。具体拆除方式交由日内瓦签署后为期60天的技术谈判决定——结果尚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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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裁解除 |
仅在核查去核步骤后才解除制裁。"先行动,后获益。" |
在最终谈判开始前解冻120亿美元冻结资产。立即暂停石油及石化产品出口制裁。 |
伊朗立场占优
以初步解冻120亿美元资产和暂停石油/石化出口制裁为先决条件。美国的"先行动"原则实际上被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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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建援助 |
不对伊朗提供直接经济补偿。仅向地区盟友提供安全保障。 |
要求以西方主导的至少3000亿美元经济重建计划作为完全实现关系正常化的条件。 |
未决
3000亿美元重建框架作为一项诉求列入谅解备忘录——而非承诺。实施时间表和资金来源完全未予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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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弹与代理人 |
隐性预期:伊朗的导弹计划和代理人网络(抵抗之弧)应得到解决。 |
导弹计划和代理人支持均作为侵犯主权的问题被明确排除在谈判范围之外。 |
伊朗立场占优
完全排除在14项条款之外。协议达成后,伊朗的弹道导弹能力以及对真主党/胡塞武装的资金支持在法律上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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